沈阳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重点检查虚假宣传
为了有效纠正“医疗保健”市场的混乱局面,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8日启动了“百日行动,纠正“医疗保健”市场的混乱局面”。为期100天的运营的第一阶段侧重于对辖区内的运营商进行广泛宣传,澄清相关法规和要求;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检查。
2月20日,经开区市场局对辖区有经营“保健”行为的经营者进行集中整治检查,当日共检查了保健品经营单位53户,保健品批发3户,抽查保健品45类,检查保健品56批次,未发现违法保健食品。当场责令整改写有延缓衰老等保健品不规范用语宣传5处,警告处罚2户。
据市场监管局解捍东局长介绍,此次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范围包括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检查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在整治现场该局保化科常洪洋科长提醒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同时切记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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