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介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第2号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不合格食品的通知》涉及我省的一个食品经营单位。以下是关于销售环节风险控制的报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8日,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干,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领取了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911800001652 ),于2018年11月14日向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执法检查。
三、产品控制措施
经查, 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采购香辣牛肉干(规格:98g/袋)20袋,进货单价为16.5元/袋,进货总金额为330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现场检查时,共销售了15袋(№: 911800001652检验报告标明采样数量为15袋),销售价格为16.9元/袋,销售金额为253.5元,剩余5袋已没收。
四、案件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合肥市蜀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4日对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营者分析,国抽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为生产厂家产品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将选择更优质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健康、放心的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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