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三强”并重实现基层食安办全覆盖 提前完成省级建设任务
为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体系,督促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根据省食安办统一部署,我市自2016年以来开展实施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各镇(街道)不断建立健全镇(街道)联合防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建设责任到位、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食品安全办公室。截至2018年底,全市72个镇(街)食品安全办公室通过了检查,接受了100项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前完成了省级建设任务。
一强组织,实基础。坚持党政同责,各镇(街道)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镇(街道)每年与行政村(社区)签订责任书,落实督查考核及奖惩措施。镇(街道)食安办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配备协管员、信息员;并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健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协管员1180人,信息员6086人;共成立社会监督员队伍125支,已聘用社会监督员1783人。
二强制度,重落实。围绕镇(街道)食品安全五大职责和11项具体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每年制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卫生等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建立协作衔接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定期自主开展并配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2018年度,各镇(街道)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780起,协管员(信息员)巡查上报隐患1902个。同时,将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规范化管理,强化培训和考核,建立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报酬补助保障等机制。2018年度共开展协管员(信息员)培训10779人次。
三强运行,提效率。在镇(街道)内安排食安办办公场所,配备日常办公设备,绘制公示食品安全区域网格图,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发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软件,运用移动执法终端,提高基层食安办工作人员和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效率。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工作站。截至2018年,全市共有1514名基层人员使用移动执法检查终端,共设立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1105个。(食品安全协调与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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