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力推食品安全责任险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参保全覆盖
为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海盐县局坚持“预防第一,全面管理”的方针,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构建与行业监督、保险管理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社会新格局。2018年全县保险金额为596800元,保险金额约为5.26亿元。
一是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参保全覆盖。
出台《关于深化海盐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继续为全县135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居)民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家宴活动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涉及保费金额18万元,最大保险金额1800万元。2018年全县约有6000起农家宴活动,受益人数超过500万人次。同时,为每名农村家宴作业厨师附带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对农村家宴厨师在作业过程中因意外受到人身伤害提供保障,免除全县700余名农村集体聚餐作业厨师的后顾之忧。
二是校园食品安全参保业态有突破。
在往年政府为全县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基础上,新组织全县校园超市、大宗食品供应商参保。该县入驻各校的品牌连锁超市通过总部统一投保,参保率首次达到100%,涉保费金额3.2万元,最大保险金额8000万元。2018年起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招标学校食堂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的供应商的必要条件。主营大米、食用油、桶装饮用水等大宗食品的8家省内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最大保险金额1.18亿元,约6.16万名在校师生受益。
三是社会经营主体参保积极性增强。
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升公众的维权意识、索赔意识,使各方主体认识到食品安全保险可预防事故、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2018年,该县社会管理实体的保险覆盖范围显著扩大。24个单位自愿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涵盖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等多种形式,保险金额为6110万元。保险覆盖率同比增长46.72个百分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促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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