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罚款1万元
1月初,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检验和处置不合格海螺和海螺的通知》,显示三亚海亚食品有限公司因购买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罚款1万元。
2018年5月22日,该局对三亚海亚饮食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海白螺、排海螺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所抽样排海螺含氯霉素5.2μg/kg、海白螺含氯霉素4.9μg/kg,标准限量为不得检出。其检验结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核实,三亚海亚餐饮有限公司购买的餐饮服务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终于在2018年9月5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了三亚海亚饮食有限公司的594元非法收入,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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