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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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开展了全面专项治理

2019-01-07 15:12:04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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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全覆盖、全天候工作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近日,绥化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和黑龙江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开展了全面专项治理。

在接到国家和省6部门《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质量兴农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上升为党政行为。市政府下发了明传电报,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责任部门,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统筹各部门全面抓好落实,确保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全覆盖、全天候工作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农业农村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整顿工作,加大种植环节的治理,抓好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饲喂“瘦肉精”,以及私屠乱宰等行为。商务部门重点抓好电商线上、线下发展运作工作,引导各县(市、区)自建电商平台运营,通过线上途径向农村地区销售合格食品,线下重点抓好农村市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使农村市场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部门抓源头、管批发,加大对农村大集、城镇食品批发单位及重点品种的检查和抽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配送车辆特殊标示管理制度,鼓励信誉好能力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农村商户对接,指导农民到信誉好的企业进货,用市场化措施解决假冒伪劣食品销售。同时加大违法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山寨”食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长、村(屯)长的责任,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解决信息不灵,最后“一公里”薄弱的问题。目前,全市第一批抽检农村食品45批,经检验全部合格。

严打促动,手段再过硬

针对农村白酒市场存在的小作坊无证生产、散白酒经销单位产品源头不明、使用散白酒餐饮单位私自配制、混放混用醇基助燃剂等乱象,从2018年11月末开始,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市所有乡、村、屯的散白酒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共排查白酒生产经营业户和餐饮使用单位3468家,发现问题168个,关停白酒小作坊69户,抽检产品34批次,查扣散白酒135吨,有效规范了农村散白酒市场质量安全。近日,北林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联动,对辖区内生猪屠宰点、村屯集市猪肉加工、流通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检查中发现在北林区某乡镇的集市上一个卖肉摊床上摆着一个牛头,现场兜售牛肉,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卖肉商贩竟然将未经检疫的猪肉冒充牛肉进行销售,检查组当场扣押了未经检疫的猪肉、牛肉等涉案物品。目前,该卖肉商贩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宣传推动,社会再动员

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每天在绥化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滚动字幕,在报纸上设置专栏发布公告,及时向社会宣传整治行动开展信息;设立12331投诉举报奖励平台,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营造社会共治的氛围。(刘延彪 刘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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