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最新抽检11类29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等11类293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磐石市永鑫万客隆大型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老于干菜的干桔梗(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12g/kg,标准规定为≤0.2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添加剂中比较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之一,在水果干制品中使用二氧化硫起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它被称为“食品中的化妆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水果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为0.1g/kg,蔬菜干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为0.2g/kg,蔬菜制品腌渍食用菌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为不得检出。水果制品和蔬菜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过度追求食物的鲜艳色泽和延长存放时间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国家的限量要求进行添加,是造成二氧化硫超标的主要原因。二氧化硫在进入人体之后会被氧化成为硫酸盐,最终由尿道排出体外,微量的二氧化硫残留物对人体而言是安全无害的,但是如果过量的二氧化硫被人食用后会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或一定的脏器损害。
(二)珲春市大自然海产品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沈阳大商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03g/kg,标准规定为≤0.2g/kg。
(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欧亚商贸物流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新长盛副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长盛提子干(水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3g/kg,标准规定为≤0.1g/kg。
(四)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凯旋路店销售的俏味堂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炒货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坚果与籽类的脂肪氧化、生产用油变质,或者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的限量值为0.80 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的限量值为0.50 g/100g。一般情况下,氧化变质的炒货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食用不合格产品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五)松原市宁江区繁华生鲜超市文化康城店销售的标称磐石市取柴河镇洪桥食用菌加工厂生产的金针菇(盐水渍菜)(腌渍食用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吉林、松原、珲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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