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布65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 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近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公布了2018年第九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15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酒类等十八大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86批次,不合格样品65批次。
65批次的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品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超30批次的食品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其余不合格项目包括超范围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等。
据悉,对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市食药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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