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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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鲜生深陷“标签门”值得反思 标签作假时有发生如何防范

2018-11-30 10:09:00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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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作为生鲜新零售项目的领军者,盒马鲜生却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盒马鲜生大宁店被曝出将过期数天的胡萝卜“偷换标签”,11月19日,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对盒马所有产品的标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后续现场可能产生的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进行处理。21日,盒马创始人、CEO侯毅在社交媒体上发致歉信称:盒马上海区总经理负有管理责任,就地免职,盒马开始在所有门店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操作标准。

标签作假时有发生

自诞生之日起,盒马的“标签”就是新鲜优质,有些产品甚至宣称“日日鲜”,商品售价也明显高于其他超市。

但在11月15日,有消费者在盒马鲜生看见工作人员更换商品外包装的日期标签,被换下的标签日期为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1日,被换上的标签日期为11月15日,相比原先的标签最多晚了6天。之后,该市民向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擅自更换食品标签,是性质非常严重的欺诈行为。其侵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还有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生命健康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盒马生鲜打的就是新鲜牌,消费者之所以愿意花更多的钱去选择盒马生鲜,就是认为其销售的生鲜产品相对更有品质保证。但盒马生鲜却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出现如此缺乏诚信的严重问题,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盒马生鲜的商业信誉。

事实上,食品更换标签、虚构生产日期的行为长期存在。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曝出某超市的过期清美豆制品被替换了新包装,打上新标签;联华超市在2016年因频繁出现两个日期被法院以违反食安法判决10倍赔偿;2017年,因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被食药部门累计罚款13万元。据悉,相关裁判文书在近三年多达上千件。

而从国际来看,即使在食品监管公认严格的日本,也无法完全杜绝换标签现象。著名的“白色恋人”饼干在2007年被曝出篡改保质期,故意将产品保质期延长了一个月,同时还在公司内部的其他产品上查出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公司自主回收产品,社长引咎辞职;生产日本老牌点心的赤福株式会社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篡改生产日期行为,导致赤福饼销售一落千丈。

“商超擅自替换日期标签事件确实时有发生,而且已成为消费者购买生鲜商品的一大顾虑。”陈音江坦言,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还是利益驱使。标签日期直接关乎商品价格,特别是一些生鲜食品,新鲜价差不多是正常市场价的两倍,而过了一两天就会打五折处理,如果过了保质期,不仅完全不能销售,还可能因销毁过期食品而产生其他成本。在如此明显的利益面前,不少商家选择了冒险违法替换标签,谋取非法利益。

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形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一是食品本身保质期的制定较为严格,存在尚未变质但必须废弃的情形,这对于商超方也造成了一定损失;二是要考虑监管层在审查这方面是否并未起到警示作用,是否需要加强。“此外,还应考虑维权成本是否依然存在困难,超市内部是否存在售后,对于此类行为是否做到较好的保障措施、是否提供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监管仍有提升空间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内容,对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此类经营者明知食品已经过期进行更改日期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消保委、食药监等机构进行投诉,或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支付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商家也将面临行政处罚或是消费者维权诉讼。”董毅智分析称。

长久以来,在日常购销活动中由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不计其数,消费者的天然弱势也推动我国法律逐步走向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增强。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数量激增,与此同时媒体宣传、社会舆论、“3·15”晚会等都在努力提升消费感受。但是,市场上依然存在牵涉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这说明监管仍然存在一些漏洞。

“在改变食品生产日期的问题上,变质是经营者、生产者违规操作的结果,但不是只有变质的结果才可以追责,这是法律、法规的意义所在。”董毅智指出,要从问题着手,可以加强在销售末端的审查;在大型商超内设立专门的赔偿制度;支持dailytable模式的超市也可以减少浪费,提高食物、货品的利用率等方面进行完善。“或许这样的情况还会发生,我们只能期待有更严格的方式来规制这种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而在陈音江看来,杜绝商家违法替换标签行为,确实不能单靠企业自律,也不能完全相信企业推出一套所谓的溯源系统。因为单个或单件食品,只要更换一个标签,就很难找到其真实的源头。

对此,他建议,关键还在于对症下药。商家之所以违法替换标签,就是为了谋取更多非法利益,除了通过技术防范之外,监管部门更要加大违法成本,一旦查清商家存在违法替换标签行为,不仅要依法责令其承担惩罚赔偿责任,还要依法对其进行行政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让其不敢再从事这种违法行为,甚至不能再从事相关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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