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2018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 百余位业内人士探讨网络餐饮平台监管

2018-11-20 16:16:00 来源: 搜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网络餐饮的快速发展,为中国餐饮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此同时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在近日举行的2018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上,来自政府、行业研究机构、第三方平台的百余位业内人士,就围绕网络餐饮平台监管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在2018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上发言)

“要明确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政府部门与第三方平台的信息共享、分担共治机制,这样才能合力解决网络餐饮时代的食品安全问题。”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在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说。

他指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虽要求互联网平台履行监管义务,但并未明确义务的执行标准,“换句话说,第三方平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但在实践阶段却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与保障,这导致政府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责任边界不清晰,在具体的监管中就会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

比如,平台有时会因未掌握商户的真实数据而难以审核,但却被要求实施监管责任,实际上这部分数据掌握在作为监管主体的政府部门手中,并未对平台开放,使得平台无从下手也无法可依。

因此,李伟认为,当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最重要、最迫切议题是,在政府部门和第三方平台之间建立充分高效的信息共享体系,“政府应该适当向第三方平台开放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和数据接口。”以上海为例,其监管部门就向外卖平台开放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信息。

而第三方平台因有着其他治理主体所不具有的优势,比如借助大数据和信息资源优势,可打造网络食品经营者平台数据库,与政府监管部门对接,实现信息的及时传输和共享流通。

“政府部门也应配合平台监管,比如当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时,应当及时制止或处罚入网食品经营者,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平台要求其停止为这些经营者提供服务。”李伟说,双方应该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信息共享,分担共治,最大程度上化解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问题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京ICP备09075303号-1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6005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