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烫底料加罂粟壳?学校必须加强监督食品安全否则后患无穷
学校食堂无论是学校直接经营管理,还是承包给相关企业或个人,学校都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要把关人,必须加强监督。
近日,经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相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李某通过淮北当地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倍赔偿金共计人民币4万元等。据了解,这是安徽省首例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请价款10倍赔偿金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件被揭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都会牵动人心,而这件将罂粟壳添加到麻辣烫底料并销售到大学食堂的案件更令人震惊。新闻中指出罪犯李某在自己熬制的麻辣烫底料中放入罂粟壳并将该底料出售给丁某,丁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麻辣烫底料用于其在淮北某大学校区经营的餐厅。罂粟壳属于知名度极高的有毒有害物质,公开资料显示,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品,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最终上瘾,具有潜在的吸食毒品的倾向,由此可见青年学生误食了添加罂粟壳的食品后患无穷。新闻当中指出执法部门在大学餐厅进行检查,现场提取了店内经营使用的麻辣烫汤底,该细节能够证明含有罂粟壳的食品已经被大学师生食用,潜在的危害性难以估量,严重威胁着大学师生的身体健康。尽管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了公益诉讼,让罪犯承担了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甚至判处其公开道歉而身败名裂,但是后果则难以挽回,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需要深思。
近些年,幼儿园以及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作为成年人聚集的大学食堂也难以幸免。罂粟壳竟然能够混进大学食堂,学校的监管部门难辞其咎。学校内的食堂无论是学校直接经营管理,或者承包给相关企业或个人,学校都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要把关人,不能把食品安全的防线放在执法部门身上,更不能用对食堂直接经营者的信任代替校方的监督。罂粟壳这种有毒有害物质被学生端上餐桌,充分说明校方对食品安全基本上处于失守状态,进入食堂的原材料根本就没有什么检验措施,是否安全完全凭经营者的良知或运气,校园师生的餐桌安全自然就毫无保障可言。
保障校园的食品安全是学校管理者的基础性义务,必须建立严格的食材来源检查制度和规范化的采购渠道,狠抓食材的源头管理,凡是情况不明、资质不高的原材料供应商一律拒之门外。要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督查队伍,不断健全并落实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责任,严厉追责、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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