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总体平稳 未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件
11月15日,兰州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三季度兰州市食品药品工作情况,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总体平稳,未发生四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今年第三季度,市食药安委会各相关部门全力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通过开展“国庆、中秋”双节检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加大糕点、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流通领域消费的安全监管。以食用油专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引领行动为抓手,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农产品批发市场、清真食品清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与此同时,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面排查疫苗配送企业及使用机构,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密切跟踪问题疫苗召回。积极探索推进零售药店电子处方服务工作,开展基层用药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1至9月,全市种植产品例行监测7513个样品,日常检测162069个样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畜禽产品检测32852个,合格率100%。通过加强粮油市场监督检查,检查经营网点632个,抽检样品155个,全市粮油市场总体秩序稳定、供应充足、质量良。截至目前,兰州市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6440批次(含餐饮具抽检2143批次),不合格166批次,合格率为98.99%。全市食品生产企业410户,食品小作坊317户。在食品生产环节加大对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两超一非”滥用、标示标签、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共整改269家次,记分383分,罚款金额达到95万余元。
药品流通领域方面,共对5139家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立案171起,移交公安16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96家,罚没款92万余元。在对2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中,限期整改22家,立案调查5家,对两家不再经营企业依法督促注销。我市已建立178个家庭废弃药品回收点,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使用假劣药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基层涉药单位5405家次,规范督导4915家次,责令改正344家,通报卫生部门1家,立案144起,罚没款数6万余元。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杜志超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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