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水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完成80%成果喜人
10月31日,笔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衡水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已完成80%。
衡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和市场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牛泽彬介绍,今年年初,衡水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多城同创”工作范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站位全市发展,对照标准要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有两责”,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督,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到78.8%,各项创建指标已完成80%。
牛泽彬说,衡水市采取了三项强化措施,打造创城示范单位。首先根据《衡水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方案》中 “421”工作思路,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指导基础条件好的44家种养殖企业(公司),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区);在食品生产环节,指导全市建成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38家;在食品流通环节,建成食品销售示范单位68家;在餐饮服务环节,打造餐饮服务示范街19条、餐饮示范单位150家 。二是集中力量整治餐饮环节在持证经营、证照公示、量化分级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以及“明厨亮灶”、“清洁厨房”达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衡水市改造提升餐饮单位3100家,关停 169家,立案查处90家,罚款23.5万,取得了初步成效。三是投资130万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食药监管系统,研发完成了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发挥智慧监管新作用。
牛泽彬表示,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其基本要求是一个城市的食品安全状况要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评价标准,在全国食品安全管理与建设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其深层次内涵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创新监管的有效载体、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平台,对城市的综合发展具有深远而长久的意义。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