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详情介绍
南湖区自2016年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结合南湖区特点,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则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一、宣传引导,提高金融征信知晓度。为了顺利推动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南湖区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检查,加大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的宣传引导,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熟悉金融联合惩戒的相关内容和惩戒后果,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宣传食安金融联合惩戒的实施对象、内容、后果,让群众知晓、关心、参与食安金融联合信用工程建设。
二、拓展实施,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在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南湖区勇于突破,敢于担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户、经营户、农贸市场举办者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基础上,发挥监管基础优势,将惩戒范围扩大到全区农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一步到位,在全省首次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
三、定期报送,不良信息入网无遗漏。两年来,南湖区坚持每二个月进行一次信息共享。至今已累计向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报送惩戒信息惩戒信息49条,所报信息纳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系统和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供全市金融机构查询使用,对存在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四、联合惩戒,失信业主贷款受限制。泰隆银行嘉兴分行客户经理在进行每月贷后管理审查时,发现嘉兴余新镇某小吃店存在营业执照过期的不良信息。泰隆银行积极落实联合惩戒机制,于2018年3月8日决定对该小吃店退出授信,并告知了客户退出授信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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