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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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公布9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2018-10-08 11:57:07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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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公布了9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此次抽查,市场监管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食品142批次,其中流通环节138批次,餐饮环节4批次。抽检产品种类主要为食用农产品(主要为水产品、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果、鲜蛋等)、糕点(主要为月饼)、冷冻饮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等。

经检测,2批次食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8.6%。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为头格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洁荟水产店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金良水产店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

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

氧氟沙星为喹诺酮类广谱类抗菌药,食品中低浓度的残留容易诱导致病菌产生耐药性,从而影响该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因此在《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呋喃西林代谢物是一种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根据农业部公告560号规定,将呋喃西林列为禁用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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