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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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详情介绍 不合格样品14批次

2018-09-29 09:43:00 来源: 甘肃省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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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共248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3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共248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3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209批次,不合格14批次;豆制品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临洮县洮水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洮水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0;0;1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永登三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泉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80;0;30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甘肃颐康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颐水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0;200;0;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合水县怡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陇原怡露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0;25;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庆阳蜜泉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陇源蜜泉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0;8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标称庆城县湫沟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湫沟山泉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0;12;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静宁县润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优质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1;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八)标称庆城县水之缘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肃缘佰馨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0;12;7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徽县宏润饮品厂生产的宏润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标称礼县源脉净水厂生产的源脉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20;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西和县世纪源纯净水厂(送水点)销售的标称西和县世纪源纯净水厂生产的世纪源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45;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二)标称张掖市圣泉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检出值为0.09mg/L,标准规定为≥0.20mg/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三)标称兰州老武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武家杏皮茶饮料(生产日期:2018-4-20),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90;320;320;160;22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0,M=100009(CFU/m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08g/kg,标准规定为≤0.65g/kg,茶多酚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15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2mg/kg,标准规定为≥25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四)标称兰州老武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武家杏皮茶饮料(生产日期:2018-4-17),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80;500;390;420;34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0,M=100009(CFU/m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92g/kg,标准规定为≤0.65g/kg,茶多酚检出值为18mg/kg,标准规定为≥15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2mg/kg,标准规定为≥25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张掖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查处情况于2018年12月下旬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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