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开展2018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 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即日起,我市将全面开展2018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检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18年9~10月,根据要求,各校要先行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食品安全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查缺补漏,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安全推进。随后,县区复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成立联合工作组,由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属地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检查全覆盖。
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市级督查,于2018年10月20日前组织实施。市级督查结果纳入2018年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对问题较多的学校食堂和学校,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约谈学校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仍不达要求的学校食堂坚决予以关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各督查组在工作过程中,会将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比较低、上年度被监管部门处罚过、上年度发生过食物中毒等四类情况的学校食堂作为督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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