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惠河汕等五市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合作机制
本报讯 (记者张 斐 通讯员许 魁)日前,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五市共同签署 《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五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合作协议》,商定各成员方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信息交流、联合行动、政策研讨、联动宣传、交流考察、综合治理等领域全方位开展合作,建立五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合作机制。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警示互通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合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风险评估交流与合作以及开展菜篮子工程合作。
《协议》明确,各成员方打破信息封闭的界限,通过联络员、简报、信息等形式,搭建信息交流、通报的平台,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实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地域界限,加强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形成统一、高效、便捷的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人才优势,适时研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动态、新特点、新趋势,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方法,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宏观谋略水平。
根据《协议》,各成员方将建立不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促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并根据食品安全动态,共同研究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当天,五市还就肉类质量安全保障、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与打击牲畜私屠滥宰、蔬菜流通监测与质量安全保障、五市轮流组织召开合作会议机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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