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加强秋季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发展局: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4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现就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集中人力精力,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二、落实责任,自查整改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协作联动机制,制定各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学校切实重视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食堂基础设施和深化“明厨亮灶”建设,辖区内学校食堂量化分级优秀良好率达80%以上。要结合秋季开学的特点,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一是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撤换的撤换。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立即废弃。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对自查发现问题与不足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严厉查处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特别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重点对象,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四、注重宣教,营造氛围
要结合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提升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要抓住秋季开学时机,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请各县区局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分别报送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消费监管科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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