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药监局:11类食品共551批次样品抽检不合格样品5批次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51期)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食醋、酱油、餐饮食品、饮料、其他类别(即食鲜切果蔬和冷链即食食品)、酿造酱类、食盐、羊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蛋及蛋制品、蔬菜11类食品共55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食醋、酱油、餐饮食品、饮料、其他类别(即食鲜切果蔬和冷链即食食品)、酿造酱类、食盐、羊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蛋及蛋制品、蔬菜11类食品共55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醋53批次,全部合格;酱油50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8批次,全部合格;其他类别(即食鲜切果蔬和冷链即食食品)34批次,全部合格;酿造酱类26批次,全部合格;食盐20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产品13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牛肉及副产品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及蛋制品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3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标称河北金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市顺义叶记牛肉店经营的羊肉,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检测实测值为79.8 %,标准值规定为≤78 %。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标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宏晟肉类有限公司供货,北京玉祥金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检测实测值为79.7 %,标准值规定为≤77 %。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冀京超市经营的鲜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经检测实测值为15.0 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日光山谷超市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0.72 mg/kg,标准值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裕禧隆达超市经营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经检测实测值为0.028 m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涉及外埠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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