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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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50万元

2018-08-27 09:38:00 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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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以获得50万元奖励。记者8月24日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办法》规定,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予以奖励: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奖励标准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举报奖励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最低2000元;二级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最低1000元;三级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最低200元。(记者 谭勇 通讯员 常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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