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福源发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款2万元
8月22日,三亚市食药监局关于《2018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二十六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三亚福源发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款2万元。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食药监局对三亚福源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源发绿豆沙冰(规格:288克/瓶,生产日期:2018-05-17)进行抽样,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检验,该产品大肠菌群5次检测值分别为<10CFU/g、640CFU/g、300CFU/g、<10CFU/g和<1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局2018年6月4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福源发绿豆沙冰。2018年6月5日,该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大肠菌群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查清涉案农产品货值金额142.5元,查清违法所得142.5元。
据了解,鉴于该公司属初次违法,涉案货值较少,危害后果小。在案发后主动进行召回工作,积极排查出现不合格食品问题的原因并进行针对性整改。该局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42.5元,并处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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