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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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江县开展河鲀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水产品销售专项检检查

2018-08-22 10:03:00 来源: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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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江县开展河鲀鱼等有毒有害水产品专项检查

随着禁渔期的结束,福建省连江县部分乡镇沿海餐饮场所偶有出现加工销售河鲀鱼(干)等法行为。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市民生命健康,8月16日,连江县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沿海各乡镇岸边码头、农贸市场、食品摊贩、餐饮店等场所开展河鲀鱼、织纹螺、圆尾鲎等有毒有害水产品销售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组由连江县食安办、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及公安局执法人员组成,分两组先后赴坑园镇、东岱镇、黄岐镇、晓澳镇、浦口镇、筱埕镇等沿海乡镇开展暗访检查。检查内容以销售河鲀鱼、织纹螺、圆尾鲎等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重点,以乡镇沿海岸边码头、农贸市场、酒楼为重点场所。执法人员在筱埕镇筱埕村农贸市场、凤城镇凤城农贸市场、晓澳镇道澳农贸市场、晓澳农贸市场、百胜村农贸市场及街边小酒楼,坑园镇颜岐村农贸市场共发现7起销售河豚鱼(干)的行为,数量共计约23.25公斤,现场予以查扣,并将当事人带回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做询问调查笔录,在公安局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见证下,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院的工作人员对涉案的河鲀鱼肉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连江县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监管,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形成工作常态化,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在此也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河豚鱼、织纹螺、圆尾鲎及其毒性的认识,自觉不食用,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自觉自觉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捕捞、不加工制作有毒有害水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采购和加工制作河豚鱼的,市民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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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加锥螺、麦螺,其所含的毒素的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及其衍生物。织纹螺是否有毒与其种类有相当大的关系。在福建省常见织纹螺中,光织纹螺为剧毒织纹螺,人类少量误食就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粗肋织纹螺为微毒织纹螺,只要不是一次性食用太多,一般不会引起中毒。织纹螺可能某一时期无毒,某一时期有毒;某一海区无毒,某一海区又有毒;甚至同一海区潮间带无毒,潮下带有毒。近几年来,一般在4—5月份有发现织纹螺中毒事件,广大市民在分不清织纹螺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食用织纹螺。

河豚鱼:

河豚鱼体内的毒素主要有河豚毒及河豚酸两种,毒素容易溶解于水中。河豚鱼的毒素主要集中在肝脏、卵巢(鱼仔)、睾丸中,万其是卵巢含毒最剧。每年1~5月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此时其生殖系统发育毒性最强,所以,在春节食用河豚鱼中毒最多见。河豚鱼中毒主要是麻痹中枢神经。发病急骤,发展迅速。一般在食后数十分钟出现明显的中毒表现,首先出现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病人感觉口唇、指尖麻木,随之失去知觉,不知疼痛,肌肉瘫痪不能行走。严重中毒病人言语不清,呼吸困难,呼吸表浅、频速而不规则,血压下降,昏迷,瞳孔散大,最后呼吸麻痹死亡。

圆尾鲎:

鲎肉内含有一种大分子非特异蛋白致敏性物质,食用鲎后可引发皮肤过敏性斑疹、红肿和搔痒,严重时导致过敏性休克或致死性毒性反应,中毒的死亡率较高。鲎血浆的主要成分是血蓝蛋白,每1ml血蓝蛋白含重金属有机铜(Cu2+)在0.28--0.31mg,一只成年鲎的血浆及肉质中含这种重金属有机铜(Cu2+)分别在600--1300mg。据医学研究表明:这种重金属有机铜(Cu2+)进入人体后随血液循环主要蓄积在肝和肾脏,对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加速肝细胞坏死或肝硬化的发生发展和引发肾功能衰竭氨中毒等并发症。此外,这种重金属有机铜(Cu2+)还可引发人体造血机能障碍和影响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等。鲎的肉质含有大量内环酰胺嘌呤类化学物质,嘌呤类物质在体内代谢不完全或蓄积时,是导致痛风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原因。对体质敏感者,食用鲎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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