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农贸市场水产品日常监管
钦州不断完善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本报讯 冯琼 曾宇 发自广西 近年来,钦州市将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视为“从农田到餐桌”链条的关键一环,从源头起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水产品市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农贸市场水产品日常监管,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市场经营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钦州市以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水产品市场认真落实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坚持从事水产品的经营户均须办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水产品经营资质的,一律不准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为让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严把源头采购关、进货关、销售关和鲜活水产品暂养殖关,钦州市要求经营者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执行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水产品必须持有质量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和质量安全证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严格监督销售者,要求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保证水产品来源可查,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抗生素的行为。
以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水产品固定摊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水产品为重点检查产品,不间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看水产品销售记录、建档情况,指导经营者按照统一的格式,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完善不合格产品退市管理。同时,注重向经营户宣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危害,严禁经营者使用禁用兽药,并大力宣传织纹螺、河豚有毒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购买水产品的安全意识。
据统计,自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以来,钦州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4579人次,检查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11725家次,检查生产经营者19358户次,责令整改6次;对发现的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近两年来,共查处不合格畜禽水产品1921公斤,立案26件,确保了广大市民水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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