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开展气瓶充装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整治重点
8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地区质监局和安委办召开气瓶充装单位工作会议,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市场监管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开展气瓶充装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整治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诚信经营。
本次整治重点是危险化学品违规充装,包括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等充装单位存在的违规充装行为。通过充装单位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消除事故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推动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且在许可有效期限内经营,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等法律和规定,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明确了国家对气瓶充装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已经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应当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按照《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规定,向提出换证申请。未按规定提出换证申请或者未获准换证的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许可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翻新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依法从严查处。
会上,该局还与气瓶充装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气瓶充装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参加这次集体学习深受教育,回去后一定守法经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确保气瓶充装安全。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杜志锋、何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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