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沈阳推行“明厨亮灶”让餐食同质同标 开展食品安全源头专项治理

2018-08-01 10:20:00 来源: 沈阳日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记者7月31日了解到,近日,《2018年沈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外发布。沈阳将继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食品示范店”创建工作,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还将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整治,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开展食品安全

源头专项治理

在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上,沈阳要开展耕地污染源头,农药兽药和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摸清耕地(果园)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耕地(果园)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清单。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耕地污染源头治理试点工作。全面掌握农药使用情况,逐步推进流通领域农药产品实施二维码备案追溯全覆盖;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以及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开展违法使用瘦肉精、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做到“线上”“线下”

餐食同质同标

继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食品示范店”创建工作;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工作,对集中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建立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和监管网络体系,健全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工作管理台账、转移联单、收运处置许可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规投放、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

建立城市重要产品

追溯管理平台

有效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含小饭桌)许可证取得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卡》张贴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开展“三小”综合治理。制定实施“小作坊”和“小摊贩”卫生规范,明确技术要求,加强政府服务,支持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并引导进入固定集中区域实行规范管理。加强“小餐饮”许可管理,公示量化分级信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整治,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推进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升级扩面建设。将已经建设投入使用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升级改造为城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扩大肉菜流通信息化追溯覆盖率,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学校、医院、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团体消费单位追溯覆盖率达到70%。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明厨亮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京ICP备09075303号-1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6005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