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检察院首次对食品领域犯罪进行立案监督详情介绍
记者从汉沽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汉沽检察院移送了某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的线索后,汉沽检察院指派3名经验丰富、能力过硬的检察官成立专案小组办理此案。
经查,某超市在没有出厂检验报告的情况下,从某公司购进了44盒某品牌鸡蛋进行销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对该批次商品进行的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被抽样商品中所含兽药氟苯尼考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要求,该项检测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结果为兽药残留严重超标。
汉沽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该种兽药属于产蛋禁用药,长期使用兽药残留超标食品,会使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毒及过敏反应等。
由于本案涉及较专业的食品领域,汉沽检察院的检察官多次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沟通探讨,最终认为涉案单位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经院领导批准,按照严查快办的原则,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在接到文书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汉沽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也是各司法执法机关重点关注的领域。该案的办理有力彰显了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维护了本地区食品市场秩序,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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