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发布新标准详情介绍 有什么主要变化?
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主题: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食品安全关系13亿多人的“舌尖上的安全”,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最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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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油发布新标准
植物油一直是我国居民食品消费的重要食品种类。各种食用植物油以及食用植物调和油等拥有庞大的市场销售规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不同品种植物油的特点,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6月21日发布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21日实施。新的标准将代替原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
新标准GB 2716-2018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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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指标有什么主要变化?
(1)感官要求
(2)酸价对比
(3)溶剂残留量对比
(4)删除了“煎炸过程中食用植物油”中“羰基价”指标。
(5)煎炸过程中的棉籽油增加了“游离棉酚”指标,限值为≤200 mg/kg。
(6)增加了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7)规定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不应掺有其它油脂。
(8)规定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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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对标签标识的规定
规定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并鼓励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在符合GB7718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或其它类似表意相同的标示方式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a.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20g/100g);
b.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
c.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
其中,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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