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饭吃到一半发现了半只死苍蝇 外卖现状令人堪忧!
打开手机APP,动动手指,外卖送上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据有关机构统计,2018年外卖交易额有望占我国餐饮行业的10%。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享受外卖快捷服务的同时,有市民也在担忧外卖餐饮的食品安全如何保证?为此,《委员观察》栏目记者走访外卖商家、市民代表、有关部门以及市政协委员,共同探讨我市的外卖餐饮业如何健康发展。
有一个段子,说的是最恶心的事情不是看到饭碗里有一只虫子,而是半只。在市人民医院工作的医生金文君就遇到了这样的憋屈事。
“医院上班比较忙,晚上下班一般会选择点一份外卖。”金文君说,上周五他通过某外卖平台订了一份炒饭,结果吃到一半才发现米饭里夹杂着一只黑乎乎的“不明生物”。
金文君仔细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是一只已经被炒糊了的苍蝇,而这苍蝇已只剩半只,他顿感恶心。气愤之余,他联系外卖商家告知此事。
“我们店一向是卫生做得比较好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有可能是原材料中携带的,我们在制作时马虎了。”商家负责人主动提出承担医疗检查费和相应补偿。
“商家的态度还算比较好。”金文君说,现在他对外卖已经产生阴影了。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市区隔岸路的一家炒菜店。据美团外卖软件显示,该店月销售3000多单,堪称网红店。
该店20多平方米,店内只摆放着两三张桌子用于客人就餐,似乎商家已把主要生意转向外卖。
记者看到,店内杂物遍地,部分生熟食材随意堆放在一起,让人很难产生用餐的欲望。店主王先生说,他们店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生熟食材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解冻才放在一起,烧菜时保证卫生。
临近中午,店铺生意火热,店门口已有几位外卖派送员在等候。记者查看了几位外卖派送员的配送箱,发现其内部大都是保温材料,大部分看上去比较干净,但也有几个配送箱里有明显的汤渍和异味,有的配送箱外部沾满灰尘。一位外卖小哥说,公司不会统一消毒,只是让他们自己清洗,但有时也会检查。
部门声音
我市三大外卖平台入网经营户已超3万户
去年以来已下架、整改4千多家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运行的主要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共5家,其中美团网、饿了么、百度外卖3家平台在温州的入网经营户增长迅速,总数已超3万户。
市市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卢洪辉表示,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去年共接到餐饮消费投诉928件,其中涉及网络餐饮的达102件,占总数的11%。具体表现在送餐服务不到位、送餐与订餐内容不符、拖延退款、食品卫生等多方面。
“之前有媒体曝出我市一起黄焖鸡米饭的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卢洪辉说,这家外卖店经鹿城市监局查处后即被责令停业整顿。
“我市网络餐饮发展迅猛,但也存在部分无证餐厅在网上‘开张’的情况。”卢洪辉介绍,针对这种情况,今年全市部署开展“净网行动”,仅在鹿城区范围内就整改343家入网经营户,188家单位被停止网络订餐服务。
“特别是对我市在各大网络订餐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100家网红店开展排摸整治,对24家予以责令整改,2家予以立案查处。”卢洪辉表示,从今年4月起,市市监局针对美团网、饿了么、百度外卖三大平台共3万多家入网经营户开展全面监控工作。
在市市监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冯亮看来,网络餐饮作为新兴的经营业态,简单的套用传统人海战术式的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形势变化。
冯亮表示,三大网络订餐平台均以分支机构、办事处、代理商模式在温州开展线下业务拓展,而平台归属地、服务器所在地均不在温州。“执法人员与平台缺乏沟通的渠道,造成网络订餐平台违法主体的认定、经营记录的调取存在一定困难,给网络餐饮的监管和执法办案的取证带来很大难题。”
针对监管形势的变化,市市监局也在探索利用新手段加强对外卖餐饮行业的监管。冯亮介绍,去年开始,市市监局利用定向抓取技术,每月对所有入网经营户开展监控工作,使三大平台的无证无照经营户明显减少。通过此种方式,全市已下架入网经营户1700多家,整改2500多家。“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第三方平台信用等级分类,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委员观点】
市政协常委、市政协民宗委副主任欧阳后增
强化平台责任
建立网络订餐平台信用评价体系
餐饮外卖行业最为关键、最为直接的问题显然是食品安全问题。随着外卖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手段也会不断涌现,因此,餐饮外卖行业亟须更为全面有效的治理措施,并予以规范整治。
网络订餐平台,对于民众的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首先夯实网络订餐平台自身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建立网络订餐平台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除了有消费者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评价外,还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记录等信息内容。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集中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商户,应及时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
在网络订餐平台上公示失信商家信息,其信用记录要绑定营业执照信息和个人身份证信息,即使商家换个“马甲”再上线,以前的信用记录也要在页面显著位置显示,切实做到信用监管。此外,网络订餐平台还需与网上餐厅在民事责任方面签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害,并落实极速赔付制度。
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团委书记潘林昶
建立信息共享和问题发现机制
提高网络餐饮风险防控能力
解决网络外卖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需要各大外卖平台加大对入网商铺的资质审查和行为监测等力度,切实履行法规所明确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的外部监管也要进一步深入,形成与外卖平台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问题发现机制,进一步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对线下实体店更加高效的监督执法,促进网络餐饮食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建议建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由外卖平台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本地区入网餐饮店的情况以及大众点评等大数据,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由监管部门向外卖平台定期反馈入网供餐单位许可、投诉、监管及违法等信息,辅助外卖平台对温州地区入网餐饮店铺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自查”。
此外,还要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外卖小哥”内部举报制度。倡导“外卖小哥”在取餐过程中,发现商家证照不符、经营异常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食品包装不合规等情况时,通过外卖平台的内部渠道逐级上报,经过后台审核考察无误后,由平台统一汇总给所在地管辖的监管部门处理。同时,要探索建立合理的配套奖励和保密机制,采用奖金激励等手段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也要避免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
市政协委员、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叶飞
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严打需行政刑事双管齐下
如何打击网络订餐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本人作为一名法律人认为,不仅消费者要通过民事手段维权,更要执法机关以行政和刑事手段进行打击。
行政手段即行政处罚,对于造假者来说,受到的行政处罚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罚款。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的过程中,对涉案人员罚款可根据查获食品货值处罚,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巨额罚款对食品经营者有一定威慑作用。
刑事手段即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虽然对于食品安全类的犯罪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食品安全犯罪量刑,只注重犯罪金额,而忽略犯罪危害后果,因此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得不到严惩,希望今后在立法上能够得到完善,真正做到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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