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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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疾控中心:乌头中毒危害大,应谨慎食用

2018-07-05 14:33:00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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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因饮用自制药酒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国内多地均出现过因乌头碱中毒的事件。为此,云南省疾控中心提醒,乌头中毒危害大,应谨慎食用。

我国乌头药用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乌头类如附子、草乌、川乌、大草乌、小黑牛等都含有乌头碱。乌头类中药被称为大辛大热大毒之品,毒性与品种、制法有关。一般都要经过炮制降低毒性后才能药用,服用未经炮制的乌头块根2克即致死。

民间食用乌头方式较多,有的直接泡酒、炖肉、水煮或油煎食用,有的把乌头的嫩叶当野菜采食,致中毒或死亡。蜜蜂采了乌头类植物的花蜜和花粉,所酿制的蜂蜜也有毒,进食这种蜂蜜一样可致中毒,甚至死亡。

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乌头中毒的症状出现快,多在进食10分钟至30分钟出现,主要损害循环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市民应该不饮或少饮自泡药酒,不采食不熟悉的野菜。如进食这类药物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就医,并带上剩余药品,以便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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