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清算实行强制退出 助力经营主体 “新陈代谢”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郑州市篇
公益清算实行强制退出 助力经营主体 “新陈代谢”
一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
(柴占阳 胡倩) 2024年10月22日,郑州星之路模特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经法院公益清算和依法裁定,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分局驻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市场监管窗口,办理了注销登记,强制退出市场。这是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后,全市首家被强制退出的企业。
该企业2008年11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一直处于停止经营状态,无工作人员,无法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董监高等人员,企业自身无法进行清算和办理注销登记。按照《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该企业移交法院强制清算审查。
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后,由法院确认清算报告,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郑州片区市场监管窗口收到清算组提交的申请后,积极安排业务人员对接沟通,依规办理了注销登记。
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例如,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需要依法清算后办理注销登记。但是,许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及时办理退出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人员失联,或材料缺失,导致企业清算分配困难,从而无法注销,最终成为“僵尸企业”。大量“僵尸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不但给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投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带来信用影响,而且大量的名称资源、监管资源被占用,并且在对市场存续企业数量、本地经济运转情况进行统计时数据出现失真,影响了对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对市场的正常健康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实施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在郑州市范围内探索构建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常态化机制,使符合条件的经营异常企业无需经过注销公告程序、无需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等通常情况下必须由企业自身依法完成的材料,即可直接退出市场,完善了经营主体退出机制,畅通了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有效破解了经营异常企业注销难问题,将对减少全市经营异常企业数量,助力全市经营主体“新陈代谢”,提升经营主体质量,促进郑州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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