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安办发布台风灾后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4-09-11 10:10:38 来源: 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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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过后,空气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烂,极易引发肠道不适、食物中毒等问题。为确保台风灾后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省食安办特作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不食用被雨水浸泡过的食品。被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容易霉变、腐败,不随意捡拾洪涝区域漂浮冲刷的食品,有的食品包装看似严密,但经过洪涝浸泡或冲刷磕碰,容易造成污水渗入或包装破损,导致变质,因此不可食用。

(二)不购买、食用淹死或来路不明的畜禽。台风强降雨容易造成畜禽的死亡,淹死的畜禽容易腐败及携带致病菌和病毒,切不可食用。为避免购买到淹死或病死的畜禽,建议到正规商超、农贸市场购买,查看进货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喝清洁的饮用水。不喝生水,尽量喝烧开的水、瓶装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桶装水;不喝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不用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漱口。

(四)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物和餐具。制备食品的场所和厨具要及时清洗和消毒,保证清洁,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及时清理家中腐败变质食品。台风过境前,很多人都会储备大量的生活物资应急,而在台风过境后,不少地方都会断水断电,一旦超过24小时,冰箱里的冷冻肉类会逐渐解冻,极易腐烂变质。大家勿以品尝的方式来判断食物是否变质,因为食物的外表或气味不足以确认食物是否变质,对于这些食物,要及时清理。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

(一)落实台风过后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自查,做好清洗、消毒和除“四害”工作。

(二)不使用被洪涝淹没、浸泡或已发霉变质的谷物或者其他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雨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三)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雨水、积水污染的食品。

(四)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餐食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五)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六)不出售、不捐赠被雨水或洪涝污水浸泡的食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要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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