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纪律转作风 峡市出台“十禁止”

2024-05-23 17:27:53 来源: 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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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三门峡市篇

强化纪律转作风 峡市出台“十禁止”

一一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制定出台“十禁止”

(柴占阳 王雅婷)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出台“十禁止”。其主要内容如下:

崤函市监“十禁止”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 “深化拓展年”部署要求,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着力维护崤函市场监管队伍良好形象。特制定崤函市监 “十禁止”,请大家严格遵守执行。

一、禁止吃拿卡要。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安排的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高消费活动,以及以借款借物等名义索要财物。

二、禁止以权谋私。不得利用审批、监管、执法、招标采购等公权力谋取私利,插手干预审批、监管、执法等重要事项,与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勾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禁止设卡添堵。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增加办理要件,擅自提高准入门槛;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巧立名目设障碍、出难题。

四、禁止简单粗暴。不得任性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检查程序不规范、检查行为不文明、检查标准不统一。

五、禁止执法不公。不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查而不结,大案化小、畸轻畸重,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 “人情案”“金钱案”。

六、禁止逐利执法。严禁伪造、变造执法文书,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和程序,不得以收代罚、以罚代管、罚过放行、滥用职权。

七、禁止弄虚作假。不得虚报瞒报企业年报、执法办案等工作数据及统计数据,为市场主体伪造篡改证照信息,纵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伪造篡改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等结果。

八、禁止漠视群众利益。不得在政务服务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生冷硬横、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九、禁止加重企业负担。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违规开展针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有偿服务活动。

十、禁止作风庸懒散拖。不得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拈轻怕重、态度消极,不做在工作能力上“庸”、办事效率上“懒”、工作作风上“散”、执行干劲上“拖”的干部。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干部职工,一律严格按照党纪法规严肃处理,对造成负面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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