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部门联合征集海口火山荔枝集体商标违法违规经营行行为线索
海口两部门联合征集椰城香见海口火山荔枝集体商标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线索
5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线索征集公告,为维护“椰城香见”“海口火山荔枝”集体商标授权使用的生产经营主体权益,全面征集侵犯“椰城香见”“海口火山荔枝”注册商标专用权线索。
据悉,“椰城香见”是海口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于2023年12月20日成功注册文字商标(第35类),2024年3月21日成功注册图文组合商标,商标持有人:海口市农业产业协会;“海口火山荔枝”于2019年3月28日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图文组合证明商标,商标持有人: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际分类31类,商品名称:荔枝(新鲜水果)。
大家如发现下列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请第一时间向商标持有人
或海口市政府12345热线举报
0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02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0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04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05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06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07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持有人举报受理联系人:
海口市农业产业协会曹先生,电话:18907648268;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柯女士,电话:13111993833;
海口市政府投诉热线电话:0898-12345;
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0898-12315。(韦昌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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