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网络消费提示
龙年春节将至,网络消费也将迎来新高峰。在欢度佳节之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远离消费陷阱。
选择正规商家
网络消费时要仔细查看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商家)公示信息,如营业执照信息等,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查询店铺经营状态等信息,选择依法亮照(营业执照)亮证(行政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消费。
辨别虚假广告
网络消费时要注意甄别广告中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有效辨别商家虚假营销“套路”,提倡理性消费。
注意货比三家
网络消费时要根据自己需求选购商品,不要轻信商家或直播带货主播的表面宣传,避免被个别商家利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及其他信息诱骗。要货比三家,防止被个别经营者采用“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促销手段蒙骗,避免盲目受到超低折扣诱惑而冲动购买商品。
留存购物凭证
网络消费时要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仔细检查票据上是否标有购买的商品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并保留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订单截图等相关证据。
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与商家协商,或向平台积极投诉反映,也可以通过12345、12315等热线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韦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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