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换清理300余盏!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严查违规使用“生鲜灯”
12月1日以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柜台)、生鲜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使用不合规“生鲜灯”来改善生鲜食品的色泽和外观等行为,指导经营户按要求整改。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户300余家次,其中50家经营户被要求责令整改,6家经营户被行政警告,累计清理“生鲜灯”300余盏。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12月1日前,江都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现场宣贯、微信群通知、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对289名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进行宣传培训, 要求自行下架“生鲜灯”。
此次生鲜灯排查治理行动得到广大市民和商家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接下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的治理,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食品安全。
(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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