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禁令“生鲜灯” 中站区局在先行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篇
推进禁令“生鲜灯” 中站区局在先行
一一焦作市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扎实推进“生鲜灯”禁令工作
(柴占阳 王冰 李菲) 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81号),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全面落实《办法》,近期,焦作市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采取“刚柔并举”方式推进“生鲜灯”禁令工作。
“您好,我们是中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于您家正在使用的“生鲜灯”,按照《办法》要求请及时更换,否则将依法给予处罚”。执法人员在辖区金鸥市场检查一家生鲜肉经营店。
据了解,该局近日已组织执法人员走入辖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生鲜肉铺、果蔬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指导规范经营者及时停用“生鲜灯”,更换符合规定的灯具,并告知凡是12月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80余家次。柔性教育打造良好环境。注重人性化指导服务,该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 “面对面”方式,向经营者宣传讲解禁令内容和经营者义务,共计发放《12月1日全面实施“生鲜灯” 禁令》的宣传页、《食用农产品销售告知书》500余份,引导其自觉弃用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不断强化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让中站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全”的良好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常态化开展‘生鲜灯’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中站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向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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