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新《办法》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题培训

2023-11-27 09:13: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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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导刊常州讯(通讯员 高叶明)为规范全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11月24日上午,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培训。

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了衔接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完善法律责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委托贮存和运输、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报告等规定。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对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明确提出做好食品安全防护等相关要求;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辖区内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经营管理者悉数到场参加培训。会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经营单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进一步巩固培训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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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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