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专项行动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潘秋奇)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将正式实施,为切实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连日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了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商超、农产品市场及其他生鲜经营场所“生鲜灯”使用情况。执法人员采用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户,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截至目前,仪征市场监管局共计排查农贸市场25个,蔬菜、猪肉生鲜摊位172家,排查超市、生鲜店以及卤菜店85家,发放《关于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282份。
接下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排查力度,严肃、规范处置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农产品经营者,营造良好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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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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