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刘集分局开展“生鲜灯”排查治理行动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李璐)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22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刘集分局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生鲜灯”排查治理行动。
据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后,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刘集分局印发《关于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要求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进行取缔更换,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
此次排查行动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水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问题,引导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进行自查,发现使用的照明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督促其及时更换整改。截至目前,该分局共发放提醒告知书30余份,宣传覆盖100余人次。
接下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刘集分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规范使用照明设备,净化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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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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