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首家食品生产企业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张文红 赵昕源)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这是自2022年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江都区市场管理局办理的首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案件。
2023年10月上旬,该食品生产企业因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被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樊川分局再次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仍未按要求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遂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接下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将跟踪指导受罚食品企业,进一步提升其主体责任意识,并持续加大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查指导力度,推进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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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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