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生产环节业务培训指导意见》

2023-11-20 17:16:0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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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蔚宏奎 通讯员 王辉)近期,为提升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能力素质,更好地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业务培训,邢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印发了《食品生产环节培训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设置课程、规范授课内容、全面开展培训,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从业人员能力与食品产业发展不相适应问题,持续推进我市食品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以提高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为重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意见》共设置20节课,50学时,主要涵盖:《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生产安全记录等内容。
 
《意见》要求:一是分级培训、全员参与。对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分级培训,市局对县(市、区)局科(股)长进行培训,县(市、区)局组织对辖区监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要组织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二是突出重点,明确主题。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以《意见》为培训抓手和依据,把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差异化情况相结合,把课堂培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保证培训效果。三是分类培训、按需施教。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安全保障中的实际问题,以管理实际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成长需求为出发点,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教什么,把教育培训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促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各县(市、区)局、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食品生产安全,促进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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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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