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开展自宰牛羊肉市场专项整治
为整治私屠乱宰行为,进一步净化牛羊肉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莒南县聚焦自宰自销牛羊肉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牛羊肉专项整治并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监管责任。莒南县政府召开2次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全县牛羊肉整治工作,压实部门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县食药安委印发《莒南县牛羊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印发《莒南县2023年畜禽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推动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全县牛羊肉经营业户全面摸底排查,查验供货者合法主体资质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牛羊肉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和有效销售单据,确保能够追溯进货来源,从零售末端倒查摸排县域肉类批发商,并根据摸排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共摸排全县牛羊肉经营业户116家。
加强日常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加强牛羊肉零售环节和餐饮环节监管,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业户、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放《牛羊畜禽肉类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1200余份。对市场开办者进行约谈,对4家市场开办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入场管理,严格查验入场销售者销售畜禽肉产品合格证明。开展牛羊肉专项抽检,对流通、餐饮环节经营点随机抽检牛羊肉57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2批次。
加强检验检疫,实行定点屠宰。全县设置16处检疫申报点,由各镇街畜牧兽医站承担本辖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全县自宰自销牛羊肉经营户购买活牛羊时到购买地所属镇街“动检所”进行活体检疫,取得“合格证明”;通过活体检疫的活羊,到4家定点单位进行屠宰,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牛羊肉入市销售或经营使用。目前,全县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均能提供“两证”。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