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浦头分局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王薛钰)为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农村食品销售环节过期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9月5日至9月27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浦头分局在辖区内开展销售过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为重点对象,以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领域,以保质期较短及较长的食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散装食品标签标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为重点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严禁过期、变质食品上架销售。
执法人员督促食品经营者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建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是否销售贮存超过保质期、“三无”、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检查食品经营者安全信息公示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食品贮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特殊食品是否专区专柜销售;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更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来源不明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浦头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5家。接下来,该分局将持续加大销售过期食品监管力度,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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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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