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张文红)大米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大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保证大米质量安全,8月10日以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15天的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全面排查大米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本次排查聚焦大米生产企业、大米加工小作坊和大米经营者。在生产环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大米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大米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香精、参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虚假标注标签以及短斤少两等问题。在经营环节,执法人员以商超、粮油店为重点,针对大米进货来源、渠道进行排查,主要查看进货商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所销售大米是否经过检验合格,查验相关票据是否齐全、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严格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杜绝参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和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的大米。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督促指导大米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此次共检查大米生产企业24家,正常生产16家,停产8家,现场检测成品大米定量包装12家18个批次大米,净含量全部合格,检查大米小作坊1家(停产),检查大米经营单位44家,未发现使用香精、参假掺杂等违法行为。
接下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要求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动态管控要求,继续督促大米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排查力度,保障群众“米袋子”质量安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吴森林]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