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赵莹)为切实加强全市农贸市场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推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常态化,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近期,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各分局对照通知部署,统一行动,全面摸排农贸市场及周边门店、商超、便利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单位,重点规范和整治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猪肉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并与农贸市场内外销售猪肉的经营户均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行动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账,销售猪肉的需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同时猪肉胴体上需印有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截至目前,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24人次,排查农贸市场36家,农贸市场内销售猪肉农产品经营户240家,周边销售猪肉等农产品经营户286家,签订承诺书526份,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样130多批次,开展农产品快检2.5万批次,对所有不合格(问题)农产品都及时依法开展处置。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农贸市场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销售猪肉经营户未查验并留存两证一报告等问题,经督促,相关经营户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宣传,加强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教育,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群众“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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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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