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7部门联合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山东省27部门联合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本刊记者 朱有刚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等27部门联合出台《“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坚持四项原则,强化四个方面,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
创建工作坚持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强化经营者创建活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及消费者组织和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共创共享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从影响消费安全和消费质量的虚假宣传、霸王合同、价格欺诈、违规收费、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突出问题着手,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依法查处各类消费侵权行为。注重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坚持边治理边规范,积极探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提升,以质量安全、明码标价、计量准确、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积极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领域创建、行业创建、区域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整体水平。坚持标准引领、分类推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按照标准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参与创建经营者的培育指导,提高创建实效。
山东省创建工作,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强化扩面提质,广泛引导相关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开展承诺亮诺。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由商品向服务、由线下向线上、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拓展创建覆盖面。积极培育、严格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强化监管规范,围绕校外培训、物业服务、住宿餐饮、美容美发、医疗美容、运动健身、电信服务等领域,聚焦社会普遍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消费调查、公开点评、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措施,深化市场秩序治理,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创新引领,整合相关部门职能,综合运用标准引领、质量强省、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先行赔付、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主体责任清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整治等创新举措,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系列深化提升行动。
强化保障支撑,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将放心消费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消费环境“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合力。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激励措施,加强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强化典型培树和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山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通过强化一系列措施,放心消费创建进一步拓展深化提升,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更好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普遍更加放心满意。到2025年底,全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满足高品质生活需要;12345消费投诉举报处置率达到100%,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96%以上;全省新认定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00家以上,承诺推行无理由退货实体店达到50万家以上,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展到4万家以上,ODR单位发展到7万家以上,消费纠纷自行协商和解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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