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宝应县食品安全工作再获佳绩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柴明红)6月29日,扬州市政府召开扬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暨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宝应县荣获全市食品安全考核“优秀”等次。这是继2022年12月宝应县市场监管局被扬州市政府表彰为食品安全成绩突出集体后,宝应县食品安全工作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2022年,在宝应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统筹推进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抓责任落实、严控安全风险、严管突出问题、严打违法行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未发生群体性、源头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宝应县建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市场监管及农业农村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食安委组织架构,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清单》,成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多次批示。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县委巡视内容,对相关单位开展巡察。
领导重视程度空前
县长胡晓峰亲自参与食品安全包保督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高效推动食品安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落地,全县包保督导率和问题整改率均达100%。将农贸市场改造列为县民生幸福工程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投入约3亿多元,对城区窑河、运河、时代、乐意楼及城东区域两个农贸市场进行改建,有效保障居民“菜篮子”安全。全面推进省重点项目荷仙食品有限公司莲藕精深加工研发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及年产10万吨调理食品建设,积极促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
全程监管持续发力
严格源头监管,全面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整治行动,严格生产经营监管,开展“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完成中众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依法注销许可证过期且未办理延续的55家食品小作坊。开展春秋季学校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不断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完成食品监督抽检4106批次、市场监管分局实施食品安全快检12.81万批次,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有效处置。
专项治理深入推进
全面推进“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整治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覆盖率、问题处置率均达100%。开展荷藕行业整治与提优行动,获批省名特优小作坊2家,示范小作坊5家。开展国省干线等公路两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餐饮店3家、食品流动摊贩15个,提档升级12家。查处食品类案件289件,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8件,公诉42人。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
共治氛围日趋浓烈
利用传统媒体及“两微一端”载体和“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契机,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开展专题讲座16期,发布消费提示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38条。开展“你点我查”活动,在全县范围征集群众不放心的食品行业、单位,引导群众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各村居开展“党徽耀红盾食品安全进村居”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参训人员达5000多人。办理举报投诉852件,办结回复率达100%。
2023年,宝应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以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为底线,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控风险、全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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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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