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山东省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商标专项检查活动
刘天宇 本刊记者 陈德龙
“端午临中夏,时清日复长”。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保护有商标权的“真”粽子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假”粽子等节日食品,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粽”,6月21日,山东省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把好关,不放‘粽’”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商标护航,端午粽享”商标专项检查活动。
把好“源头关、流通关、质量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者是否查验供货者资质及合格证明、加工制作食品原料的经营单位证票是否齐全、经营单位店内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及穿戴工作服帽、经营者是按规定对粽子进行冷冻贮存。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商品的外包装标签内容是否齐全,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在盛放散装粽子的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侧重商场、大中型超市等群众消费集中度较高的场所,对其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的品种主要包括新鲜类粽子、速冻类粽子、真空包装类粽子。截至目前,共抽检粽子10批次。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还就粽子流通销售环节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查看当前市场是否存在“盒比粽贵”等情况,并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进行了讲解,向企业进一步宣讲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提示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过度包装问题,自觉主动规范行为,确保粽子包装合法合规,让粽子“轻装上架”。
“商标护航,端午粽享”专项商标检查活动以城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针对节日期间大众消费量大的粽子、绿豆糕等食品进行了全面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围绕“是否属于假冒品牌商品”这一标准进行了核查,重点检查了粽子等食品的进货台账、产品标识、合格证、储存条件等项目,尤其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食品外包装所标注的生产商是否一致,生产厂家是否有委托授权等,力保群众所购买的产品货真价实,品牌食品商标标识权利人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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