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三夏”生产暨夏粮收购工作会议
为切实抓好“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6月12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三夏”生产暨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沂青,副科级干部邹庆周,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服务保障“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坚决扛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民生责任,自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举措、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粮食购销和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筑牢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县乡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经销门店和电商平台农资产品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检查粮食销售企业是否依法明码标价。三是严查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四是核查计量器具是否存在超期未检,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一是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二是要加强提醒告诫,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三是畅通12315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处置夏粮收购期间涉粮投诉举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四是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县局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遇到粮食方面的重大风险、案件、处理解决好的投诉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实现对粮食市场秩序常态化监管。
下一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质价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和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抓好“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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